几天的打猎之行,很完美。
几个公子哥儿都猎了不少东西,带去的丫头自然早早做起腌肉——赵家不缺腌肉,但少爷打来的猎物,当然不一样。
腌东西这向清越在乡下是做惯的,手快脚快,罐子里的肉压得结实,看得那些专门带来的厨房丫头瞠目结舌。
“半夏姊姊,你力气好大啊。”
向清越得意,“是吧。”
厨娘笑得阖不拢嘴,“这肉压得结实,再拿出来才会好吃,半夏真能干。”
“我以前在乡下,一年要做上好几次。”
几个下人在准备,没想到这时候赵熙又过来,“半夏,我猎的那几罐兔子肉,不带走了,给你吧。”
赵家的人都看习惯堂少爷讨好半夏的样子,这下子都在忍笑——有人羡慕,有人觉得半夏不知好歹,也有人觉得她故作清高,但不管怎么样,人家被堂少爷看上是事实,自己没那个命也是事实。
向清越擦擦手,“我晚点给堂少奶奶送去,少奶奶跟几位姨娘能吃到堂少爷猎的兔肉,一定高兴。”
这软钉子一回去,引得赵熙叹了一声,“早点遇见你,那我就不娶张氏了。”
他一直觉得半夏之所以不答应他,是因为想当人正妻,自己虽然花心,但也不是没良心,张氏给自己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又操持家里,还照顾那些姨娘,功劳很大,他说不出让张氏回家这种话。
向清越听他越说越不像话,正色道:“堂少爷切莫这样说,堂少奶奶端庄大方,为人和善,堂少爷得好好对她才是,一个男人如果对正妻都没有肩膀,不能照顾正妻风雨无忧,想必也不是什么值得托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