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随军而来的卫报数次阻止,都不得成效。

半个月后,庆王的征讨妖物大军已经过了渭水。

此时此刻,秦招摇带着途中抽调的三万兵马,已经和中路军汇合。

中路军,其实就是驻扎在国土中部的一些兵马,比较擅长山林战。不过前些年,中路军其实也就是征讨下山匪,没干过大事。而掌管张中路军的秦王,是先帝的弟弟,一个酒囊饭袋,也是一个极为惜命之人。新皇登基后,就马不停蹄的前往京城投诚,表达忠心。这次新皇要来,更是早早的就做好了准备。

然而,依旧改变不了中路军很垃圾的事实。

“十天,”秦招摇对忧心忡忡的卫报说,“朕只需要十日,就能让八万人脱胎换骨。”

此刻新皇换回了之前经常穿的红色劲装,外罩银色软甲,而肩头还有卫薇刻意缝制的护甲,整个人看起来英姿飒爽,身姿曼妙之余,又有着身为君王的威严,让卫报不敢心生亵渎之意。

“朕只需要你和右翼将军替朕拦下大军十日。”

卫报只能应下,去和堂妹卫蔷商量。

相较遇到新皇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卫报,卫蔷充满了信心,她秀眉一挑,立马招呼下属拿来图纸,当着堂哥的面将庆王的兵马路线画出来。

“你还没看出来吗?这个庆王其实一直都在避开和我们正面交锋,偷偷和每个州府的官员打交道,他也想要地方军。”

这也是秦招摇一路走来,抽调所有地方军的精锐的原因。

越靠近京城,地方军的实力越强,如今最强地方军已经到了秦招摇手中,再怎么垃圾,都比庆王得到的兵马好。

卫报:“那你的意思是?”

卫蔷颇为英气的脸蛋露出狡黠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