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寻虽说她打算浪迹天涯,但还是和大家互留了联系方式,花千寻背着吉他,穿越大半中国,成了小有名气的音乐制作人。
姜迟夏没能成功出道,反而狠狠地松了一口气,她说,娱乐圈本来就挺乱的,不出道也好,她有点社恐,不太喜欢和别人打交道。她就职一家形体培训公司,听说最近炒了老板鱿鱼,用这些年的积蓄开了一家漫画屋。
司梦无聊地刷着手机,大家都有事情可忙,都有自己的追求,只有她,是条没有梦想的咸鱼。
陆琦行色匆匆,手指飞快地按下十六楼的电梯键,旁人不明所以,还以为她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
陆琦“彭”地一声撞开房门,司梦正悠哉地吸着泡面,叉子小心翼翼地撮着卤蛋,看向她,问道:“怎么了,要一起吃吗?”
陆琦把剧本一股脑地丢在书桌上,手指伸向司梦的屁股底下,从里面翻出遥控器,摁了几下,一百寸的电视转播一则新闻。
液晶屏幕出现林晗玥的身影,林晗玥含笑垂眸,在记者问道:“最想和哪位新人合作时”,林晗玥说:“蛮期待,能有机会和萧氏娱乐合作。”
底下的弹幕都在猜测,萧氏娱乐最近出了哪些新人,有人猜小鲜肉,也有人说是老戏骨,反正全都和司梦不沾边。
陆琦把电视关闭,回头直视司梦,司梦搞不清状况,憨憨地问:“怎么不看了?”
“你真是搞不清楚状况啊,林晗玥怎么会喜欢你这样的呆头鹅!”陆琦叹息,头大。
“喂,人身攻击过分了啊。”
陆琦把剧本全都塞进她怀里,娓娓道来这段时间的国家大事,说道:“这是你这段时间被邀请的角色,有女主女二女三,都是讨喜的人物。”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林晗玥已经为你铺好路了。” 陆琦说完,发现司梦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就知道她没有听懂。
只好翻译成更通俗的语言,说:“林晗玥私自购买了一本百合文的全部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