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气格外好。云层干净悠远,阳光穿透云朵普洒天地万物,道路两旁的树枝抽出新芽,一排排葱郁的香樟树沐浴着春日的暖阳。

昨晚听着睡前故事,白锦歌睡了一个踏实觉。中途没有醒来过,一觉睡到了自然醒。

窗外,折射进来的阳光有些刺眼。白锦歌下意识地用手背挡了一下眼睛,可这一挡,眼睛却被更加刺眼的一束光给闪了一下。

定睛一看,左手无名指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枚闪亮的钻戒。鸽子蛋大小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很有重量,钻石格外地闪。

白锦歌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后,嘴角忽自一个小弧度上扬,噙着浅浅的笑容。

扭头一看,如白锦歌所料,枕边人已经不见了。这些天,叶云晚每天都会比白锦歌早起,为的就是给白锦歌做早餐。

午餐和晚餐没时间,也就只有早餐能亲力亲为。所以,叶云晚每天都比白锦歌起得早。

浴室里响起一阵“哗哗”的水声,寻觅着声音,白锦歌下床去到了浴室。

几步上前,白锦歌侧身站到盥洗台边。冲着叶云晚举起了自个儿的左手,用手背正对着女人,说道:“钻戒很漂亮,我很喜欢。”

叶云晚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水珠,侧过身去,轻揽上了白锦歌纤细的腰肢。偏头,在白锦歌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蜻蜓点水般的亲吻,一触即分。

“喜欢就好,这只是求婚戒指。”女人一双浓郁的琥珀色眸子与白锦歌深深对视着,说道,“结婚对戒我已经订好了,需要三个月的工期,刚好能赶上我们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