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朝堂内,也?因这一桩案子,李仪他们终于也?意识到了这律例中诸多不公允。
就这一次而言,对于丧子的小儿媳妇,就无?任何公平而言,只?因她是儿媳妇,而罪犯是她的公婆,所以她不能状告。
想状告,只?能是先和?离。
可偏偏她又因丧子之?痛而接受不了,到如今也?没有清醒。
同样的,父母卖子女属于违法行为,也?被写入律例之?中。
这一条律例起?先对周梨来说,觉得是犹如登那悬崖断壁一般艰难,却没料想到,最后竟然就这样因为这个可怜孩子的案子而促成了。
她早前不是不想提,只?是她提出?来的太多了,她也?担心适得其?反,毕竟新的思想一下塞得太多,大家怕是难以接受,所以想着凡事?都要循序渐进。
反正自己的人生还有很长,相信这未来几十年的时间,努力努力,也?是能改变的。
可父母贩卖子女属于犯罪的律例倒是写上?了,但周梨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是以一个无?辜孩童的生命谱写出?来的。
后来沈窕劝她,“其?实?换一个角度看,是值得的。”便又说,“如果是我,我愿意,这样不知救了多少孩子呢!”
只?是可惜当年她被关在院子里的时候,朝廷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死了才是真的白白死了呢!
当然,这一次律例的大修改,不单独只?是这一条,很多都被改了,或是添加了许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