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伐格外轻盈。他都快忘记用自己的双脚在大地上飞奔是什么感觉了。曾几何时,他可以翻山越岭,一夜奔行十几里路去见他的心上人也不觉得累。可是随着年岁增长和疾病增多,就连最简单的走路都变得吃力了。

他穿过麦田,终于见到了那座冒着炊烟的小屋。

它和他的家一模一样。

同样的点缀着野花的草皮屋顶,同样的圆木栅栏和台阶,同样的鹅卵石小路,就连门上的木头节疤都和记忆中别无二致。

他感到无法呼吸。一种难以言喻的力量促使他推门而入。

这是一栋普通的乡村小屋,可它又有些地方是那么的不普通。躺椅上空悬着两根毛线针,正自动织着毛衣。一根扫帚跳着舞打扫地上的灰尘。厨房里,一把菜刀正懒洋洋地切着菜,切好的菜会自行飞入冒着热气的大锅中。

就像屋子的女主人还活着一样。

他冲进每一个房间寻找她的身影。卧室里没有,婴儿房里也没有。最后他冲进后花园,终于在明亮的阳光中看到了她的身影。

她看上去那么年轻,就像他们刚结婚时那样。她穿着普通农妇的服装,头发盘在脑后,系着一条围裙,正挥舞着一根接骨木魔杖。

她像一个高明的指挥,乐队所有成员都要按她的意思行事,只不过她的乐队里没有一个人类,只有一大堆农具。

一把铲子在她的指挥下沿着篱笆挖出一排深浅一致的坑。然后一群根部带着泥土的鲜花挨个转着圈儿蹦跶进坑里,用小叶子将自己的根埋好,宛如整理舞裙的优雅芭蕾舞者。

“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