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念念想要什么菜,得提前跟咱们说。顺手帮你定了就完了。”
“……”等到辛念晕乎乎地走出菜市场,还有些受宠若惊。
这乡里乡亲的,未免也太热情了。果然小镇就是民风淳朴,每个人都这么热情又实在。
等辛念把菜带回店里,却见包二叔把牛骨头送过来了。
牛骨可比牛肉难运多了,黑漆漆一个完整的骨头架子,还带着个大牛头。牛头上面就跟扣着盔甲似的,覆盖着一层黑色的厚厚岩石帽子,还长了一对夸张的巨角。
虽然这头蛮荒牛看上去比普通牛还小一些,可包二叔单手弄,实在不太容易。
辛念见状,连忙过去帮忙抬。
自打穿过来以后,辛念便觉得自己也能算是个女力士。可等到搬牛骨的时候,她全身的力气却如同泥牛入海一般,根本搬不起来。还不如包二叔一只手臂有力呢。
包二叔见状,便笑着说道:“念念呀,不用你帮忙,叔一人拿得动。”
说着,他那双黝黑的眼眸微光一闪,绽放出淡金色的光芒。手形也瞬间发生变化,长出了钢构似的指甲,肉垫紧紧扣住牛骨上,用力一拉扯,便轻松把牛骨拖下车。
牛骨落地,只听碰的一声巨响,地面差点砸出个窟窿来。
虎爷掏着耳朵,迈着方步从小酒馆走出来,皱眉说道:“轻点,小包,可别把我这店门口给砸坏了。这都是门面。”
包二叔连忙应和一声,又转头对辛念说道:“还是只小牛崽子呢,好弄得很。等它再长大点,就没人能猎得了它了。除非是你爸那样的。这玩意可狡猾得很,是个顺风耳。离老远就能察觉到危险。你爸每次去地窟狩猎,这家伙不是闻风逃跑,就是成群结队聚在一起,严阵以待。你爸也拿这蛮牛没辙。他之前寻了好几个月,都没能猎到。也算赶巧了,这不是就被狩猎队的人碰见小牛犊落单了。直接猎回来,送我那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