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竖起耳朵听,要是有男生为自己打架多精彩啊。
“那女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漂不漂亮?”世华心中已有个素未谋面的新面孔。
约瑟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施维亚初来时不是明丽照人吗?四年的不检点生活,令她已经衰残。
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中,施维亚的名头仍是很响的,在美国男生圈子中,她仍被认为是东方大美人,何况她来者不拒。
“她仍在念书吗?”
“念与不念之间吧,她无颜回香港,但她总哄到男人替她交学费。”约瑟满怀可惜地说。
想当年,男生们对这个施维亚是趋之若鹜的。
“你到底有没有英文名字啊?”约瑟再问。
“就叫世华好了,用英文拼音也很容易念,不像你们的撑撑撑,出出出。”
“为什么起个男人名字?”
“每个人都这样问我。盛世华不是男人名字,华者花也,我姓盛,是盛世中的一朵花!”
约瑟看着这盛世中的一朵花,不禁痴了一阵,比起施维亚四年前从香港挟着校花的名气而来时,盛世华的美貌比起她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是个其貌不扬的女生站在街上,他才不管她挽着多少只箱子,一定装作看不见。
“我带你去注册处。”约瑟说。
盛世华进了陌生的注册处,手续弄了老半天,还要分配宿舍房间。
出来时,她以为约瑟走了,怎知他还坐在注册处门口的草地上,像做着白日梦地等。
约瑟把她送到了宿舍,依依不舍地走了。
“我要去接我的女朋友宝莲,今晚不能照顾你,校园的路你不熟,我明天带你上课室。”
“约瑟,你是念什么的?”
“医科预科,下学期我要转去洛杉矶的医学院了。”
“那么宝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