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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拿在身上比了比: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还有鞋子,晚装手袋。”

法松显然花了大半天去逛公司,什么都一并俱全。

“我都没穿过高跟鞋子呢。”世华把那双粉红色的光身缎鞋子倒过来,端详着那小小的三英寸半尖尖的鞋跟。

“穿给我看看。”法松比她心急得多。

“不穿,反正今晚要穿。”世华平日对漂亮的衣服大有兴趣,这一回,倒提不起兴趣试了,只漫应着,“今晚去哪儿?我忘了。”

“华尔道夫酒店有个大舞会,纽约大学学生办的。”华尔道夫是当时纽约的一级豪华酒店,衣香鬓影的地方。

“怎么你们哈佛又不搞?”世华还未弄清楚各校的地址,哪问近,哪间远。

“开学了活动多着,有你玩的。”法松说。

黄昏后,世华换上了舞衣,涂了一点极淡的粉红唇膏,秀发披肩,走出来像个公主。

法松高兴得喜心翻倒,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今夜大可耀武扬威。

他和世华一起长大,都是兄妹似的玩闹,到了她十三岁的一年,法松的感觉不同了,这朵花,是他的,他有时胡思乱想,未来的蓝图中总有盛世华。

世华一往以来都当他是哥哥,她知道法松疼她纵她,可没想过爱不爱的问题。

今晚,她头一次发觉穿上黑色礼服白背心白企小尖领的法松,原来不只是个穿着t恤陪她玩的大哥哥,他居然是个轩昂的大男人,眼里含着的不只是大顽童的调皮,而是一种男子味道的爱意。

世华戴着长手套的手,圈在他的臂弯里,走进华尔道夫的大宴会厅,华灯掩映下,就如一双金童玉女,引来不少艳羡的眼光。

世华像花瓣般的娇嫩清新,掩不住初吐的艳光,纽大的男生们看得眼珠子几乎掉出来了,个个都跃跃欲动想请她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