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腹诽,没说话,而是又一次拿起《案狱刑律》翻阅。

片刻后,她疑惑开口:“夫君,这里头写得是朝廷律法吗?还是你自己写来解闷之用?”

裴君慎闻言神色讶异故意,打趣道:“娘子……竟真是在看了此书?”

崔英抬眸瞪他一眼:“夫君什么意思?难道此书我看不得?”

裴君慎忍笑,忙点点头道:“怎会?娘子自然看得。”

话落又详细解释道:“此书编纂由□□元年始,至天后十年终,共计二十七卷,前后凝聚数十位先公心血。”

“为夫不敢妄居此功,娘子看得这般是我初入大理寺时的誊抄册,乃是第一卷 。”

正因为是第一卷 ,上头才没写卷名,如此便叫崔英误会了。

她仔细翻了两页,又问道:“那这上头每条律法下的案子,也是原册中就有的吗?”

崔英上学时翻过不少法律文书,也看过几本流传至后世的古文本,但上面通常只有晦涩难懂的文言文条规,从没见过在下头附案例的。

这种写法,倒更像是后世写给孩童看得有趣读物。

而后她便听见裴君慎道:“自然不是,上头所书乃是我听过、看过、或是办过的案件,刑律肃严,与百姓性命息息相关,先公们不会在上头写这些。”

崔英心想也是,这种上写法令下述案例的写法更适合给不懂律法之人学习之用,不适合做正规文书。

“那夫君可否将此书留给我瞧瞧?”

她说着抬眸,双眸亮晶晶的,看模样是真对《案狱刑律》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