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早就在心里算过几十遍,大伙儿仍是被惊得心头发颤,当即没了二话,一心一意只管听沈春行吩咐。
她既能从军营找来大单子,弄点铁,又算得了什么?
便是现在有人告诉他们,沈家大姑娘能上天入地,估摸也没人会质疑。
安排好事务后,沈春行回家途中遇见吴庆,倒霉孩子一脚陷在泥坑中,挣扎了半天,才将沉甸甸的鞋子拔起,烂泥没过脚脖子,他满脸纠结,既嫌弃又无奈,扶着墙,一跛一跛的,连声叹气。
沈春行看得好笑,朝他招手:“过来!”
吴庆犹豫了下,磨磨蹭蹭走过去,还没张口,脸先憋得通红,一副难为情的样子,蚊子哼般嗫嚅:“沈家大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赶着回去洗鞋,洗完鞋,还要陪冬宝去看母鸡孵蛋……”
不是换鞋,而是洗鞋。
一字之差,足以道尽苦楚。
“你阿姐随我奶去办正事,这段日子,你先住我家,正好老三还有几双旧鞋。”沈春行示意吴庆跟自己来。
他只比沈鸣秋小一岁,长得皆是瘦瘦矮矮,应该能合穿。
男孩发育得晚,又因着营养没跟上,八岁的吴庆跟四岁的沈宴冬玩在一起,就像是两个要好的小伙伴,毫无违和。
沈鸣秋则要早熟些,平日里并不爱跟他们混在一起,虽然也不爱读书,可还是得整天捧着本书,装模作样给大姐看。
想起自家的臭小子,沈春行瞄了眼身旁,柔声问道:“到了这里,可还适应?”
吴庆点头。
见他拘束得很,沈春行又问:“我家小老四没给你惹麻烦吧?”
吴庆慌忙摇头,结结巴巴:“冬宝很好,很照顾我。我,我给他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