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风眠靠在椅背上,她双手挽在胸口,长腿上下交叠,无声的凝睇着安歌。
昨天离得远,方风眠只能感觉到这男的肌肤白的令人发指,事后她又因为突然带个生人回来,没时间去观察他。
直到现在方风眠才发觉,这男的不止皮肤白,长相哪怕扔到如今的娱乐圈里,也算得上是龙头的那份。
他的睫毛很长,卷翘到一个刚刚好的弧度,看起来像是一把精心制造的蒲扇,眼睛说不上是哪种眼型,窄窄的一层双眼皮,有点像是狐狸,嘴唇薄厚适中,哪怕不说话时,唇角好像也是在微微向上勾着,自带两分笑意。
现在身上的黑色衬衫是她昨晚让医生来时给他带的,领口微敞露出胸膛,袖子随意挽起露出一节白皙的小臂,再配合着他脸上那似有如无的笑容,整体看起来就像一幅古典美人图。
方风眠牵了牵嘴角,心想,难怪古时有钱人家的公主千金喜欢豢养美少年,现在看看这人,她多少也有点理解她们了。
一小盘点心入肚后,安歌用纸巾擦了擦唇角,抬眸,声音温和却难掩紧张的说道,“谢谢你昨天救了我。”
“谢什么,我都说了,我是脑子一热一时冲动。”方风眠勾起单边唇角,笑的恣意,却又说不出的好看,“我叫方风眠,你呢?你叫什么?”
安歌细长的睫毛微微掀起,很是认真的答道,“我叫安歌,安家乐业的安,歌曲的歌。”
“安……歌。”方风眠薄唇翕动,低声喃喃。
须臾,她又问他,“多大?”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