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进皮肉,和着血液与痛楚,永远地,印在他身上。
肖焕的话还回荡在耳边,一字一句,重重砸在她的心上,后劲儿很大。
野玫瑰与荆棘丛,天生就应该在一起。
宋吟突然鼻子一阵发酸,眼圈儿有些红,问他:“什么叫天生?这么有自信能追到我?”
“你这不是上钩了吗?”肖焕点了点她的鼻尖,笑着道:“相信焕哥,咱俩绝配。”
宋吟听着他这不容置疑宛若霸道总裁的霸道语录,笑了一下,心里那阵酸涩感被压了下去。
她凑过去扒着肖焕的衣领仔细地看着那个图案,手指摸了上去,用指尖一点一点描绘勾勒,想象着纹身机的尖刺扎进他的皮肉里,将这个属于他俩的独特图案慢慢勾勒完整的场景。
她本来就觉得这图案漂亮,现在知道了这里面蕴含的意义,便更觉得漂亮,逼格一下子拉满。
听肖焕那么一说,她越发觉得这荆棘玫瑰的纹身图样和他俩相契合。
都是两个性格里带刺儿的人,潇洒恣意,野蛮生长。
有些离经叛道,但最终又和对方一起走回正轨。
“啧啧,真酷。”宋吟这回是真情实感地赞叹了一声。
肖焕笑了笑,一手将她凑过来的小脑袋轻轻推远,一手拉上自己的衣领,道:“焕哥的品味可不会出错。”
如果让他用一朵花来形容宋吟,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玫瑰。
即使外表再无害再美丽,也还是带着锋芒的,身上的小刺儿时不时就会冒出来,或轻或重地扎你一下。
挺酷的一小姑娘,外表和个性形成强烈反差,他多了解她一分,就会多陷进去一分,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