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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家搬来曾家村,分饭就一直由李春花主持,时间一久,自然而然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不管家里吃的馍馍还是米饭,她随手一舀就跟量过的一样。

“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脸皮咋就这么厚!?”李春花黑着脸,将红薯饭重重地摔周湘云碗里,接着是一勺土豆块和小半勺咸菜。

李春花后悔了,周湘云果然跟知青院那些小姑娘一样,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娇气,不能吃苦,烧个火满屋子浓烟,把她当腊肉熏,啥忙没帮到,尽帮倒忙了。

这种人,留她下来干嘛?下地肯定也干不好活,还吃他们粮食,老头子回来要是想把人赶走,她也就睁一只闭一眼由着他去,不然就那只镯子,她不得亏大。

挨了骂,周湘云也不生气,仍是笑盈盈的,只是瞧着碗里的饭菜,悲从中来,这伙食还不如流浪狗。

红薯饭,只见红薯不见饭,土豆块也是纯土豆,肉星子都看不到,连自家腌制的咸菜也这么吝啬,舍不得多给一点。

李春花最后自己盛了一碗,分量跟周湘云分毫不差,坐到对面,冷冷扫过周湘云,“爱吃不吃。”

农闲不比农忙,不下地赚工分,吃那么饱干嘛?饿了就多喝水,反正水不要钱。

周湘云立马拿起筷子,往嘴里扒拉一口,表情夸张地睁大眼睛,“哇,妈做的饭也太好吃了吧。”

一半恭维一半大实话,李春花做的饭菜卖相一般,让人不报希望,吃到嘴里出于意料。

红薯蒸得熟,跟米饭完美融合,既有米饭的颗粒感,又有红薯的香甜软糯,土豆块也炖得很烂,汤汁黏糊浓稠,铺在米饭上,后世咖喱饭既视感,咸菜放了油辣子,不辣,更多是香,简直是拌饭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