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木质的香水味。”仝若回答。

戈云翰确实用的是木质味道的香水,他赞叹道:“完全正确,你的鼻子很灵敏,不比你的手差。”

戈云翰拿起仝若的一只手,放在嘴边,轻轻啜吻着。

“好漂亮的手。”戈云翰边吻边说,“它能画出最漂亮、最优秀的画。”

仝若的手一顿,他低声道:“我的画很差。”

戈云翰轻轻咬了仝若食指一下,他抬眼看着仝若,认真说:“你太谦虚了,画得很好,我很喜欢。”

也许是爱屋及乌,虽然戈云翰完全不懂画,但那天他在仝若身后看了十分钟,他觉得仝若的画色彩很漂亮,有……莫奈的感觉。但从仝若的境遇中也可知,仝若所说不假,如果仝若的画真的很好,真的有莫奈的感觉,他就不会住在那个廉价小客栈了,他更不会说起自己的画时,眼里立刻酝起化不开的忧愁。

戈云翰拉着仝若的手,吻向仝若的眼睛。他极致轻柔缠绵,他要仝若忘却那些不如意。眼前只有你我,此时只有爱欲,我会帮你忘掉一切灰暗,我要亲手为你染上色彩。

仝若在不知不觉中被戈云翰带到了那张床上,“把你的衣服撩起来。”戈云翰用半命令半诱惑的音调说。

仝若平躺在床上,缓缓把自己的上衣掀起。

……

也许仝若天生有撩人的本事,但戈云翰确定,这具身体并不像想象中那样经验老道。

这个认知令他有些兴奋。

他并没有什么特殊情节,经验丰富也好,经验匮乏也罢,只要对口味就好。但仝若对_事的生疏对他而言就像找到了一个运作良好的程序的bug,他要好好利用这个bug拿捏住仝若。

戈云翰就这样一边想,一边……

……

而仝若的脸上,果然被染上了颜色,连他的脖颈也有些粉,他看上去那样可口,像缀着草莓的奶油蛋糕,勾引路过的食客买下它,然后急不可待地一口一口吃掉。

但戈云翰没有表现出那样的急切,他说过要做这场博弈的主导者,所以他就要有耐心。

戈云翰欣赏着仝若的身体,不急于进入下一个环节。而仝若就这样抓着自己的衣服……

戈云翰在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个烟盒,他掏出一支烟,点上火,然后不疾不徐地抽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