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兽灵兽全身都是宝, 血肉可食用,强健体魄,增加修为,筋骨是炼器的好材料。
这个道理放在人身上其实也适用, 抛开心理障碍的话, 每个强大的修士都是行走的天材地宝。
人能够将妖兽灵兽一身血肉筋骨利用殆尽, 落在别的种族眼里, 人修估计也能是这种利用法。
可人对人这样,实属突破下限。
兰惜给吓萎了。
惊悚的头皮发麻,后背凉飕飕的。
被人从绛霄仙府偷出来, 生前未必就是绛霄仙府的人,也可能是战利品, 人家抢回来收藏着的。
提前做了伪装措施真是太好了,没有抱着个骷髅到处跑!
兰惜还是不放心,“我的实力提升了, 再做个炼化吧。”
老婆思考, 点头, 起身拉开衣服,唰唰两下就脱光了。
当骷髅不需要考虑羞耻心,这是有血有肉的活人才要考虑的问题, 骷髅不论怎么露骨, 都真的是字面意思。
有过一次经验,这回兰惜熟练很多。
再次经过强化淬炼的傀儡气息更浓郁, 老婆眉心那一点嫣红的朱砂痣化作与兰惜眉心样式相同的九瓣红莲印记。
这印记长在自己眉心看着奇奇怪怪,长在老婆眉心, 那是正正好, 特别适合老婆的相貌和气质, 让他看起来更精致了,小仙男本仙。兰惜仔细打量这个印记,实在想不出是谁。
既然对方主动投出橄榄枝,以后总会知道身份的。
兰惜将自己摔在被褥里,抱着被子滚来滚去,停下来,看着老婆慢慢穿衣服。脱的时候有多么麻溜,穿的时候就有多么笨拙,好似生活不能自理的幼童,缓慢而苦恼的把衣服往身上套。
一件件的衣衫穿着好看,兰惜定制时主要考虑的是美观,衣服繁琐,配饰众多,一件件穿真的麻烦。老婆试了几次,都感觉不对,兰惜这个罪魁祸首却侧躺在床上,一只手撑着脑袋,看得兴致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