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当然没那么严重,只是批评教育而已,法警的态度也都很好。那几张照片就是在敏斯特大区法院拍的,照片里的人也就是‘锡林案’的审判长……但是很可惜没有得到法官先生的回答。
“不过可以确认的是这件案子调查局已经介入了,因为我拍照片后没多久法官就被穿着调查局制服的的人叫走了,应该是问询什么的……开玩笑,当众枪杀联邦重要官员,一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吧……”
报社的直播间里、论坛上、社交媒体上,所有能发表言论的地方,所有人都在谈论同一件事;乃至是街上、夜市里、小酒馆里,同一件事被无数不同的人反复猜测、质疑、断定……
“《联邦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故意杀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判处无期徒刑——”
“这算恶劣影响吗?不会因为死的是联邦高官就重判吧,不会吧不会吧?”
“当众杀人这还不叫恶劣影响?那个叫林的家伙一定是个疯子,正常人就算要杀人也一定偷偷摸摸生怕被发现,他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一定心理变态!”
“有没有一种可能,正常人不会杀人?”
“穆什一定和勃朗相勾结! 官官相护,要不然林为什么要当庭杀人,就是因为法官宣判勃朗宁无罪,他才杀了勃朗宁的!”
“如果他是因为勃朗宁被宣判无罪才动手杀人,那他的枪是从哪里来的?”
“他从一开始就想杀人了吧……”
“他真的只有二十岁吗?我同学的女朋友还说在科技大学校园里见过他,这种人去大学校园做什么的?!”
“当然是去上学的……他是北斗学院毕业的,而且本届优秀毕业生,北斗学院官网上都有他的照片和简历——新生179基地训练比赛第一名、大学生创新项目比赛第一名、三校机甲联赛第一名、毕业就是少校领衔,还参与过边防军深空远航探索任务,你说他去科技大学做什么的?”
“我的天……”
“妈呀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