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就兴冲冲地挤进了队伍里,排了十多分钟,他提着两分驴肉火烧走出来,两个人坐在一旁的长椅上一起吃。
程承本来没什么胃口的,见他吃什么都香,不自觉就跟着多吃了一些。
身边陪着一个对什么都好奇的人,再难吃的东西仿佛都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几样小吃里,叶樟最喜欢菠萝饭。
还剩半碗时他就吃不下了,硬是把剩下都全塞进了肚子里,撑得他摸着胃趴伏在桌子上,连声叫唤,“胃好难受。”
程承哭笑不得,“这么大一个人了,吃东西还这么不节制。”
叶樟的眸子倏然间黯了黯,“对不起,我下次会少吃一点的。”
程承愣了愣,由于长期跟孩子打交道,她对别人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
“为什么要道歉?”
叶樟坐正身体,“你怪我吃东西不节制,我也觉得自己不该这样。”
程承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如果我说的是错的呢?”
叶樟愕然,他习惯了道歉,从没想过可能是对方的错。
程承连忙解释,“我没有怪你,你也不用道歉,遇到好吃的,自己喜欢的,难免多吃两口,这是人之常情。”
叶樟呆愣住,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这次以后,程承不再抗拒和叶樟相处,她发现叶樟和印象中的纨绔子弟很不一样。大概是书香门庭出生,他读过很多书,喜欢追野史,对历史人物的风流韵事信手拈来,会给她写酸溜溜的诗。又很懂看眼色,她一生气,他立马认错,根本没办法气上五分钟。
对漂亮的东西感兴趣。
有一次,他陪她去书店买书,她专心找书,一转头,叶樟就没影了。等她找到他时,他坐在一堆小朋友中间,玩儿一本《小王子》的立体书。
她走过去时,他打开的那一页,是小王子在612星球上遇到了生命里至关重要的一朵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