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蕊点头,“我知道怎么做了。”
葛夫人叹气,“以前一直把你关起来,骂你打你,那是怕你去打扰葛兰,你要理解他,他也是没办法,如果他没有顶级雄性的后代,他这一辈子就白忙活,我知道你不甘心,谁让你不是顶级雌性呢?我们都是一样,命苦的人,幸好顶级雌性也不是一直留在他们身边,你看看葛兰的父亲,那几年,他就没碰过我,后来那个顶级雌性还不是死了,我们活得长,比什么都要强。”
欣蕊点头。
“作为过来人,我告诉你,别的都不重要,保命重要,别看那个顶级雌性现在嚣张,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她就会死,那个玫瑰花的刺,碰一下就死,还有外面到处都是安乐草,她吃了也会死。”
葛夫人感叹,“这么娇弱,你说她们能比得上我们的吗?所以,好好活着,把她熬死,葛兰就是你的了。”
欣蕊点头,“她死了,葛兰就是我的了。”
“对。”葛夫人点头。
北清戈和葛兰出门就去那个被推入油锅的人家附近。
那一家人是很穷的,住在一个小胡同里面。
穷人大多数都很勤劳,之所以没钱,那是因为没文化,没技术,没天赋,靠做体力活永远都别想发财。
大白天,这个时候该上班的都上班去了。
北清戈他们到了,在胡同口,遇见了一个老奶奶。
他们三人,葛兰穿着军装,虽然把胸口的一大堆未徽章给取下来了,但是军人挺拔的英姿,代表正义和安全的形象,走到哪里,都是人民群众最信任的人。
况且还有一个穿着白大褂,带着金边眼镜,两鬓发白的医生。
医生这个职业,走到哪里都被人尊重。
清戈还是穿着毛茸茸的粉色兔子衣服,带着帽子,可爱得毫无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