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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封遗书是写给邻居的,不同于书信,那张纸是崭新的,一手钢笔字工整好看,看的出老人文化素养高,文化程度也是。

趁着大家都在,一个大学生当着大家面读出来。

亲爱的邻居们:

你们好啊。

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大概走了两三天,或者是三四天?

我不知道,也不重要。

时光如梭,我已经在这栋楼里居住了二十年有余,记得刚来时整栋楼也就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幸而你们陆陆续续而来,让我一个老婆子能感觉到喧嚣,能感知人情。

我知道的,你们照顾我无儿无女,会经常送来些好吃的给我解解馋,还说什么买的太多啦,家里吃不完啦,虽然我老了,但是我不糊涂,这几十年真的很感激你们。

来了这么多年我也没有跟你们过多交流过,既然我都快入土了,就说说吧,毕竟我走了,就没人再记得我老伴儿了。

我和老伴从小就认识,也是邻居,那时候还战乱呢,有一天我俩正好不在,然后回家时家人都已经没了,很遗憾,我们就这样成了孤儿。

我还小,他比我大七岁,走哪都带着我,就这样我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他说了,既然带着我就得对我负责,他也承诺会给我好日子的,又很庆幸,这辈子能遇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