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月看着范思雨,眼睛里明晃晃地写着:你认识我家主子?
范思雨不因为白清月的无礼恼怒,悄悄端详着她。
好漂亮的丫鬟。
如果不是这一身青色的丫鬟服饰不引人注目,白清月一定会艳压群芳。
可人们眼睛触到这老土呆板的青色后,就受不了移开了视线,如果她们目光滞留一会儿,移到白清月的脸上,一定会被她的容貌所惊艳,继而嫉妒。
范思雨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已经震惊。
谁家带这么好看的丫鬟在身边?
要么送人,要么拘在屋里当小妾,或者放在厅堂当接待。
只有许琛会暴殄天物,用作丫鬟了。
不知道到是许琛不懂道理,还是这丫鬟别有用处。
范思雨的扇子没有放下,这次是为了遮住她意味深长的笑容。
再细看,这脸上的胭脂不就是那天许琛选的,身上衣服的布料也比普通丫鬟的好些,是上好的棉布,贴身柔软。
范思雨注视的时间有些长,白清月有些不自在地缩了缩身子。
一个丫鬟有什么好看的?
范思雨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手里的扇子没放下,这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和你家主子在胭脂楼里遇见过。”范思雨对白清月说。
白清月没想到范思雨会找一个小丫鬟说过,愣怔了片刻才回神,不知道怎么回话。
说到胭脂,白清月想起今天自己涂的胭脂是许琛送给自己的。
“你家主子面对一堆选择犯了难,刚好我也去了那家店,我又对这些女儿家的东西有点了解,便提了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