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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清月看着范思雨,眼睛里明晃晃地写着:你认识我家主子?

范思雨不因为白清月的无礼恼怒,悄悄端详着她。

好漂亮的丫鬟。

如果不是这一身青色的丫鬟服饰不引人注目,白清月一定会艳压群芳。

可人们眼睛触到这老土呆板的青色后,就受不了移开了视线,如果她们目光滞留一会儿,移到白清月的脸上,一定会被她的容貌所惊艳,继而嫉妒。

范思雨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已经震惊。

谁家带这么好看的丫鬟在身边?

要么送人,要么拘在屋里当小妾,或者放在厅堂当接待。

只有许琛会暴殄天物,用作丫鬟了。

不知道到是许琛不懂道理,还是这丫鬟别有用处。

范思雨的扇子没有放下,这次是为了遮住她意味深长的笑容。

再细看,这脸上的胭脂不就是那天许琛选的,身上衣服的布料也比普通丫鬟的好些,是上好的棉布,贴身柔软。

范思雨注视的时间有些长,白清月有些不自在地缩了缩身子。

一个丫鬟有什么好看的?

范思雨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手里的扇子没放下,这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和你家主子在胭脂楼里遇见过。”范思雨对白清月说。

白清月没想到范思雨会找一个小丫鬟说过,愣怔了片刻才回神,不知道怎么回话。

说到胭脂,白清月想起今天自己涂的胭脂是许琛送给自己的。

“你家主子面对一堆选择犯了难,刚好我也去了那家店,我又对这些女儿家的东西有点了解,便提了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