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苏听到宋向军是临时工的时候,也有些惊讶,但两人虽然是同学同村,却没有感情,别人家的孩子总是招人恨的,陈明苏又自恃高人一等,所以也不大搭理不如他的人。对他能进棉纺厂也没有什么反应,顶多惊讶一下,毕竟对方只是一个临时工而已,并不代表什么,他可是一个大学生呢?等他毕业了,什么样的工作找不着。

孟长林愣了一下,“没想到你们认识呀。”

陈明苏点头,“我们是一个村子的。”多的也不多说了,意思就是他们不熟。

孟长林自然明白,他脸上适时地表现了一下惊讶,“那还挺巧。”随即又问,“今天过来,有啥事吗?”

宋向军看了一眼陈明苏和孟宛如。孟长林明白他的意思了,这是有所求。确实不好开口,这么多人在场呢!

他立刻朝屋里喊了一声,“美芬,不是说要带两孩子去百货大楼买衣服吗?”

白美芬从屋里应了一声,从屋里出来,手里拿了一个小包,手正往里塞东西,不满地嗔他,“催啥催,这不是拿布票的吗?”

说着,又到旁边的房间敲了一下,“美茵,好了吗?”

屋里一个娇弱的女声传来,“好了”

很快,就见一个打扮十分时髦的女人出来,只是她的动作微微有些不同,明明她的肚子很平坦,但手却有意无意地护着。

“小姨,你这身衣服真好看,我也要买一身。”

白美茵身上穿着一件圆领长袖衬衫,脖子上用丝巾扎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衬衫是黄色圆点,配上这条红色的丝巾特别好看,脚上还踩着一双带扣的棉鞋,样式是仿皮鞋样式做的,很新潮。孟宛如一看到这身打扮就很喜欢。

“那到了百货大楼,小姨给你买一身。你年轻,穿得花稍点更好看,小姨有点老了,穿这身都被别人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