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不打算出门,便没换衣服,穿着睡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南黎的睡衣是粉紫色的兔子,宽松肥大,脚上踩的也是一双同色系的棉拖鞋。

连渊的眼睛恨不得长在她身上。

她吃饭,他看。

她看书,他看。

她瞪他,他还是看。

劝说无果,最后随他看吧。

南黎给他起外号,‘黎盯盯’。

连渊很喜欢这个名字,当即把手机上自己的名字改为黎盯盯。

南黎,“……”

这黏人的劲头,和过去简直如出一辙,甚至青出于蓝了。

不过,她挺开心的。

早饭后,连渊揉了揉肚子,端着空碗去洗。

南黎拿了几块抹布,打算把厨房擦一擦。

连渊用湿漉漉的手,抢过抹布,将人推出去,“监工。”

他以最快的速度洗完两个碗,两个盘子,一个勺子,两双筷子。

紧接着,储物间里的清洗剂被他拿出来。

他明明在家里是没做过这些活的,似乎是储存在身体里的本能记忆,这些事做起来十分顺畅。

“是那个味了。”南黎环着双臂,看他忙忙碌碌的身影,发出感叹。

“什么味?”他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身体,似乎没什么异味。

南黎笑得睁不开眼,“我是说,和以前小管家的样子很像,非常像了!”

连渊正擦着玻璃,笑着问,“以前我也做这些吗?”

“不止啊,洗碗打扫房间,换床单清洗沙发做饭,遛狗喂狗,所有活你全包。”

“我是这么厉害,又疼老婆的男人?”他语气里的炫耀太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