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笙冷哼一声,踹了乞丐一脚,“都给我交代清楚。”
乞丐被踹的在地上一个翻滚,却敢怒不敢言,畏畏缩缩地答道:“都是醉春楼的掌柜,他给了我一两银子,让我去街上生意好的摊子上闹事。只要把一个小摊的生意搅黄了,就能有五两银子!小摊的生意太好了,醉春楼的掌柜眼红坏了。”
这和于笙猜的八九不离十。她知道醉春楼这个酒楼,是县里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据说厨子还是从京城回来的,但于笙吃过一回,觉得味道也不过如此。
他们仗着这里地方小,百姓没什么见识,喜欢搞一些噱头,让百姓花了很多银子不说,也吃不到多么美味的东西。
也许是于笙嘴刁,觉得味道一般。
但对于笙来说,他们醉春楼没什么实力。若是不服,那就来比试比试,这样搞破坏的行径,让于笙不齿。
好一个醉春楼,这个梁子,和她于笙结下了。
于笙这才又踹了乞丐一脚,转身离开。
乞丐在她身后急道:“哎,大侠,帮我把绳子解开呀!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荒郊野外啊!大侠!大侠!”
于笙充耳不闻,没有理会他。
虽说这个乞丐只是受人指使,但是拿钱办事一样是帮凶,不给他一点苦头吃,还真以为什么钱都是好拿的。
一旁蒙着面没出声的李大友也赶忙跟上来,一脸发愁,“娘,没想到居然是醉春楼干的。醉春楼的掌柜我们可惹不起,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做了那么久的小吃,李大友对县城的大大小小的饭馆也多少都有些了解了。醉春楼在镇上的名声并不好,百姓都知道那是一个霸王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