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叔叔,您最骄傲的弟子是筝大哥才对,我只不过是随便拨弄,哪有筝大哥的才华。”贾侞谦虚的说道,她自知自己几斤几两,许叔叔因为喜欢自己所以总是会夸大其词。
“诺诺真是谦虚,我说你是你就是。”许叔叔毫无原则的说道。
“诺诺确实是有才华。”许筝在旁边说道。
“筝大哥,连你也取笑我。”贾侞有些羞恼的说。
“诺诺以后会考音乐学院吗?”许笙转移话题,问贾侞。
贾侞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应该不会吧,就我这业余水平,可不想在那些专业人士面前充大头蒜。我以后不想做那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我希望能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想旅游可以订票就走,想窝在家里也有钱赚,不知道有没有那样的工作……所以,上什么样的大学的问题,等到我高考的时候再说吧,反正还有好几年呢。”
“诺诺的志向可真远大,哈哈哈……”听罢,许叔叔毫不客气的打趣。
许筝却似是若有所思,望向贾侞的目光有他自己都不察觉的温柔。自由的生活?那会是什么样子呢?
贾侞的这一生是打定主意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而写作就是其中之一。她的文笔一直不错,只不过上一世没有机会发挥而已,这一世,就让她指点文坛江山独领一代风骚,如何?
能以《惊艳旧时光》一部小说迅速走红,是她自己也不曾预料到的,她以为,她还要再写个几年才会有所收获的。
《惊艳旧时光》是在很早以前就有腹稿的。只不过一直没有机会成为文字而已,上一世,在经历了父母双亡后,她曾有一段十分低迷的时期,觉得生活不过如此,死去也没什么可怕,觉得生无可恋,可感念父母的嘱托,只能浑浑噩噩的度日。直到再次遇见许笙,才打开了人生新的篇章。她想,纵观人的一生,大多数时间其实都是平淡的。但就在这些平淡中,却夹杂着最美好的东西。如此,便也惊艳了些许平淡的时光。
初中的课业对贾侞这个曾经的学霸来说,毫无负担可言。所以,她有了更多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如此,《惊艳旧时光》也就惊艳了人们的精神世界。
贾侞在重生后,总是想尝试更多以前不曾做过的事情,比如学音乐弹吉他自己作词作曲等。因为许叔叔的便利条件,诺诺毫无悬念的成为了他的入门弟子,的的确确是经常进他家门的那种,不过不是去学习,而是去蹭吃蹭喝。说实话,许妈妈的手艺太赞了,想想都能流口水。
她一直喜欢席慕蓉的诗,淡淡的美,淡淡的暖,淡淡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