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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主子爷是兄长,身上多了一份冷冽成熟的气质,十三爷是那种温润如玉的侠者风范,他穿碧蓝色的衣裳最好看,衬得他卓尔不群,英姿焕发。”

丹青忽然有种读霸道总裁文学的错觉,她悠悠接着话道:“五官刀刻斧凿一般英俊,深邃的眼眸硬挺的鼻梁,有三分讥笑三分薄凉四分漫不经心”

水墨眼珠一瞪,当即声调变高,声音变细:“是吧,我就说见过他一面一定忘不了。”

“可是我没见过。”

如果见过脚尖也算见过的话,那丹青倒是见过的。

那双鞋是绸缎面,也不知踩上去是软是硬。

她震惊地摇摇头,笑自己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脑洞。

“你怎会没见过,我记起来了,那日府上开宴,你做了流水席面,十三爷还给了你赏银!”水墨略激动地跺跺脚,大有破案了的洋洋得意。

“确实给了赏银,可叫你失望了,我一直低着头,并未看出你所说的丰神俊朗。”

她说话的时候漫不经心,一心专注在自己疼痛的脚腕上,才动了两下,疼得她咬紧了牙根。

八成是肿了,这下得蹦跶着回去了。

水墨姑且放下对十三爷的颜值讨论,笑罢又开始叹气:“你说天家的公主真难当,基本都会要送去和亲的,十三爷生母早逝,还有两个妹妹”

二十岁的女子,花一样的年纪,除了和亲再无其他选择。

命运的安排,也不全然尽是善意。

“也不要太悲观,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是称心如意地过,还是狼狈不堪地过,不过是个人选择罢了。”丹青找了个石头坐下,调整袜子去触碰自己的脚腕,可惜手上的温度太低,冻得她一个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