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最近看方毅不顺眼,可方毅不光是他看着长大的,而且还是他教导长大的。方毅的人品、性格都是他认可的。如果方毅能成为他的孙女婿,他也是很高兴的。
但盛景对方毅似乎根本没这心思。
方毅道:“方爷爷,我没有。我想做什么,想得很清楚。我也不是因为盛景才改变的主意。小时候听我爷爷说过不少生意经,我就对经济感兴趣了。”
说到这里,他的笑容有些无奈:“当初去杂志社,只是因为我不想去工厂,又没有更好的去处。并不是因为我就喜欢写文章。要知道那些文章不是我想写的,而是上头要求我写的。我不喜欢做这样的工作。”
从六岁起,跟着爷爷住进这大杂院,他就对这种嘈杂的生活环境深深不喜。
工厂虽然是搞生产的地方,跟大杂院似乎是两个天地,但人是一样的。大家在车间聊着家长里短,磨着洋工,盼望着能多加几毛钱工资,多买几棵大白菜。再高一点的层次,就争权夺利。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久了,他身上的棱角和对生活的热情会渐渐消磨殆尽。
他会变成跟大杂院里的人一样,随便找一个看得顺眼的姑娘结婚。然后算着手里的工资,计较着大白菜最后那两层皮有没有剥干净,副食品商店的服务员打酱油的时候竹筒有没有装满。跟媳妇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为桌上被打翻的油瓶打孩子……
这样的生活,不是一个十六七岁对生活还充满着热情,有着大志向的年轻人所向往的。
所以他才进了杂志社。
可进去之后他才知道,虽然他可以跟有文化的人打交道了,大家不再谈论白菜而是谈论阳春白雪了。可写什么,怎么写,都不是他这个主笔的人所能决定的。
他作为一个编辑和记者,没有灵魂,没有思想,他只是一个写字的工具人。这样的工作并不是他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