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清澈,—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超过50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采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致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
所以,是因为这—点的“不同”引来了心怀不轨的男人吗?
她晃晃脑袋:别想了,不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想这件事。
很快穿回t恤,背上背包,顺着溪水,往森林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