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野猪肉是真的不好吃,又硬又嚼不动。

也不知道为啥卖得比家养的猪还贵。

方恒觉得可能是物以稀为贵……

又出了一趟城,在城外没人注意的地方把四头野猪全部拉出来了。

这一次没从东城门进,绕了一圈,从西城门进去。

两人连装束都又换了一套。

方恒还是那副猎户装,只是衣服和妆容变了变,更黑了……

钟情这回倒是穿的女装,脸也涂得黑黑的,还用一块儿头巾把头包上了。

进城之后,两人没有一块儿走。

方恒拖着板车去了交易市场,钟情往大街那边去了。

刚刚进来看到当铺的时候她突然想到空间里面有许多的首饰呢。

有一些是方恒送她的。

还有一些是末世用吃食换的。

拿了一个品相不错的玉镯出来,走进了当铺。

“掌柜的,你看看我这玉镯能当多少银子。”

当铺窗口非常小,还得弯着腰跟里面的人说话。

那掌柜的拿着玉镯凑近了一些,仔细打量了又打量。

“老朽看,这镯子值十两银子。”

说完还抬眼看钟情。

钟情直接被他气笑了:“得嘞,掌柜的,我不当了,您还我吧!”

“二十两!”掌柜的连忙抬价。

真不实诚啊。

这镯子可是她在末世前花了十万块买的!

拿了镯子就想走。

“哎,哎,夫人,您说一个价吧!”

“一口价一百两!”

掌柜的,沉默了半响,镯子品质是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