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是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的女子。像她这样健壮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里也不常见。
想来为了打猎方便, 她, 爹爹和阿庆一家三口独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里。
每到冬天,山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娘亲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女人,打猎, 下厨,缝补,浆洗,她样样干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个劳力,如今再多一个沈俊,实在支撑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个月的窝头夹腊肉片后,沈俊跟着娘亲身上的肉味再一次进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脱光了的美女一样,哪里有兽穴,哪里有野兔,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怎么样?我说这孩子不错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么就这么重,一个孩子罢了,也值当你吓着。”娘亲领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轻声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欢,养着他便是。”
娘亲眉飞色舞,比打了一头熊瞎子还高兴:“那说定了,不过,他得跟我姓。谁叫你非让阿庆跟你姓周的,这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好猎手,他必须得随我的姓。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给我做上门女婿,你倒好 对了,姓沈,我给他取个什么名呢?”
素衣散发的男人撑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视着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这孩子性子野,起个俊字收收性,愿他即便他以后不是一介俊彦,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后才发现,娘亲很多时候其实听不懂爹爹的话。只是,她喜欢听他说话,听爹爹说话时,娘亲这种眉目间弥漫着的生动,令她这样眉眼平常的女子也会凭添许多丽色。沈俊其实是不明白的,娘亲那么厉害,若不是有这个整日卧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设伏,只为给他赚取看病的银两,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几个月也不得闲,不辞劳苦地用家里仅有的那辆驴车将他推出山寻亲,只留他和阿庆两个半大孩子在家相依为命。
图什么呢?
在沈俊遇到那个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种能让娘亲心甘情愿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绿,绿了白。时光让沈俊学会了写字,学会了算数,还让他学会了做饭,织补。只有阿庆,依然每天乐呵呵的,除了扔石头,什么也学不会。
沈俊开始忧虑:他幼时在狼群中生活,像阿庆这种傻狼只会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见,是最早一批被撵出狼群的。可是娘亲和爹爹不以为意,娘亲性子简单,想不到倒也罢了,爹爹……若不是看爹爹依然疼爱阿庆,沈俊真会以为他是不是换了个人。
沈俊有时也会想,他这一生,大约就是跟娘亲一样,当个好猎手,等到了年龄,在山下选个姑娘聘了,把她带上山,生几个孩儿,和和乐乐地过完这辈子,便是完满。
这样的日子,比起当狼崽子时的朝不保夕,不知要好到哪里去。
到沈家的第五个冬天,也是娘亲带着爹爹出门寻亲的第二年。
这一年,娘亲是一个人回来的。
一回来,她就病倒了,体壮如牛的女人烧得人事不醒,只是反复说着胡话:“我该拦着你的,我怎么就没拦着你的……”
她再没能站起来。
五年前沈氏从山里捡的狼崽子撑起了这个濒临破碎的家。
沈氏在病床上熬了两年,有一天她的精神头出其地旺盛,她叫过沈俊,给了他一块玉佩:“把阿庆带到京城去吧,他的祖父在那,阿庆的祖父,只有这一点骨血了,总得让他看一眼自己的亲孙子,这也是……他爹的遗愿。”沈氏的目光朦胧,决然道:“若是,若是这孩子没有那个造化,你只需好生护着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认得,玉佩上的图案是两条龙。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