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和三姐喜欢穿细细的高跟鞋,不穿二姐做的千层底布鞋。二姐不喜欢动,只回到邱家村干家务活时动一动,需要出山时都让她跑腿。二姐动得少,不费鞋,穿一年,还跟新的一样。她被二姐指使着出山跑腿,鞋坏的快。大黄和大黄妈妈在她小时候喜欢咬她的屁股泄愤,长大了喜欢咬她的脚泄愤,鞋坏的更快了。

慢慢地,二姐只给她做千层底布鞋了。

博士生压力大,二姐平均九天做出一双鞋。

她的鞋多的穿不完。

来到首都,她只带了两双鞋,都被小黑猫挠破了,现在穿的鞋都是国王和大胖从手机商场上给她挑的。

国王和大胖的喜好一致,喜欢让她穿亮晶晶的鲜艳的鞋,越是那种扎眼的,越喜欢她穿。

大黑它们也一样,明明喜欢黑色,却喜欢她穿鲜亮的衣服和鞋子。

经过她的一番争取,那些鲜艳到刺眼的衣服和鞋换成浅暖色的衣服。

每次都是她先挑几套衣服和鞋,然后国王和大胖再从这里面挑出它们喜欢的。

小猫喜欢往她身上爬,大胖它们也喜欢抓着她的衣服下摆荡秋千,她衣服的平均寿命只有两周。鉴于此,她挑的衣服都没超过一百。

国王和大胖认数,能从它们都喜欢的两件衣服里挑出数字更小的买。

衣服是这样,鞋也不例外。

鞋比衣服好一点,小猫只在着急时挠,大胖它们也只是喜欢坐在鞋上,压变形了不耽误穿,鞋的平均寿命比衣服多两周。

所有她买过的鞋里,最贵的是那双大胖非要买的亮蓝色大头皮鞋,二百八十九。

大头皮鞋磨脚腕,她穿了一天,不仅把袜子磨破了,还把脚腕磨下来一层皮。

现在大头皮鞋已经成了三只小猫钟爱的玩具,经常在鞋里面睡觉。

何言荆亲眼看见了国王给邱瑶瑶买衣服买鞋买包,羡慕嫉妒的滋味还在心里留着余韵,逮住了机会,故意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