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是放着红梅的窗棂上,那个不起眼的粘着雪的脚印,有时候是她上街去逛成衣铺子时,却莫名其妙地走到了卖男子衣服的地方,买了一堆男子的衣服。

都是一些很稀疏平常的记忆,书吟回来之后,其实已经很少想起在荣国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因为对于她来说,过了刚过去时那段兴奋的日子,古代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姿多彩,特别是女子,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呆在家里学习琴棋书画,对于书吟一个具有现代灵魂的人来说实在是无趣。

书吟偶尔会想,整整一年的时间,为什么她对于那段可以称之为奇遇一样的经历,并没有留下太大的印象,更多时候想起来,书吟只觉得那是一段十分枯燥又单调的日子。

书吟现在有些明白了。

原来她不是只有那些无趣的记忆,其实所有关于沈钦的记忆都是鲜活的。

只不过她忘记了。

作者:我本来想说点骚话,但我又看了眼时间,好的,来不及想骚话了,快更新吧。

第27章

书吟不记得了是她的事情,并不妨碍沈钦依旧把她当成以前那个书幼安,特别是在什么事情都讲清楚之后,沈钦已经完全衍袭了以前两人的相处模式,半夜爬书吟的床爬得特别自然。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醒来发现身边有人的书吟:我想开了jpg

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书吟只好妥协了,她从家里搬出来之后,这套房子完全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她的店虽然赚得不少,但也抵不住房价一天天跟坐火箭一样网上涨,书吟赚钱的速度赶不上房子涨价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