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他演奏出来的六首之外,别人还另行预订了两首。
平均每首歌的卖价为一百万美元。
并且他全部拿到了共享版权,意思就是别人用他的歌,除了要支付他百万美元之外,还得与他共享版权,后续的所有相关收益,他会拿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不等。
此外,陈锋也可以继续制作华语版,五年后歌曲版权自动回归陈锋手中,这边合同延期,另一边,陈锋又能将其拿给其他人唱。
这种条件是十分苛刻的,在欧美这边,也只有地位极高的顶级制作人能拿到。
但这只是陈锋的开门红。
办完正事,陈锋便带着钟蕾在场中随意溜达。
“恭喜陈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一声标准的普通话在他身后响起。
陈锋回头。
站在他面前的是比自己稍许年长的华人面孔。
在异国他乡,尤其是在这个场合,能看到个同样受邀的同胞,还是非常值得欣喜的。
陈锋举起酒杯,与对方轻轻示意,“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还没请教,你是?”
那人也举起酒杯,“我叫赖恩。”
“啊?”陈锋摇头,“不好意思我问的是名,我对外国人的名字,其实记忆不是很深刻。”
那人笑了,乐得前仰后合。
“不是嗨!哈哈哈哈!是我的错,忘了忘了。鄙人姓赖,名恩,祖籍湖南。”他直挠头,“我们赖姓应该不算个特别小的姓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