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讲给你听,你一句话不说就出了门。
你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那种印着小猴子的本子,递给我说这是老师补给我的。
我很高兴,只是几个月后才知道那本子是你自己买的。
也是那时你才告诉我,有时候总有避免不了的冤枉,可并不是每种冤都要去申诉。
没有什么能比正直诚信的行动更具有说服的力量。
果然,从那以后我一直考第一名,老师开始喜欢我,生活变得生动起来。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作文,叫作《我最喜爱的一种植物》,我写的是《我家的扶桑花》。
我写这种花的颜色与味道都很温柔,我喜欢的是它安静不浓烈,所以有气节。
老师不相信是我写的,在我的作文后面写评语:“文字很好,希望是你自己所写。”
我拿给你看,你又生气了,洋洋洒洒在老师的评语后面写了更长的一篇。
那时候我才知道你的字很好看,不过语气也激烈,说的是你可以作证那是我自己所写,还说作为一名教师要懂得保护一个孩子的骄傲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