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润之对蛇有强烈的恐惧感,当然死都不会去吃蛇肉。纪宇昂带着她去了隔壁一家农家菜馆,客人很多,两个人只好坐在马路边上临时搭的桌台上,点了一大盘香辣蟹。

看惯了纪宇昂一身高档西装坐在饭店里优雅地用餐,这会儿却在吃路边摊,和她一样,顾不得什么形象,啃着螃蟹,吃得有滋有味,她反而觉得他的选择是对的,因为这样活着才像是一个人。

饭后,袁润之拉着纪宇昂去超市买了一大袋不二家的棒棒糖,还有好些水果,两个人才去了脑科医院。

幸好,纪宇昂的面子够大,这么晚去探望病人,一路绿灯畅行。

小护士们一见到纪宇昂,两只眼睛直冒绿光。

袁润之不禁想起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那些女生见到纪言则也是这副表惰。唉,上天造人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有的人长相这么平凡,例如她,有的人长相这样谪仙,例如纪家这对兄弟?

庄云霞见到袁润之,十分开心,将整包不二家棒棒糖抱在怀里不肯放手。

袁润之看着纪宇昂温柔地哄着庄云霞,心中感慨万千,她喜欢温柔的男人,就像他说的,如果他真的想抢人,根本不用等到寿宴那晚,说不定之前他勾勾小手指,她就会跟着他跑了,将纪言则一脚踹得远远的,再不要受那家伙的气。

她又在瞎想了,她果然有朝三暮四的潜质。还好,有时候意志够坚强,纪言则那个臭屁的家伙,真是积了几辈子德。

离开了脑科医院,纪宇昂是要出发去上海。临走之前,他再一次拥抱了她,他在她耳边轻轻道了一声:“之之,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