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不遇平时喜欢藏拙。
但是金镶玉对他是非常了解。以刁不遇庖丁解牛的刀功,一般的江湖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是。”刁不遇慎重地点头。
秦至庸叹了口气,说道:“我先回房间收拾一下。”
其实秦至庸没什么可收拾的,就两套衣服,还是金镶玉送给他的。他原来穿的那件衣服,已经烧掉,留着没什么用。
到了什么地方,就穿什么样的衣服,做什么样的打扮。这叫做入乡随俗。
切不可标新立异。
回到房间,秦至庸叠好了衣服,看到桌子上的四书五经,沉默了一下,将书本放进了包裹里。
读了儒家的书,秦至庸的心性和心态才有了改变。这几本书对他来说,很重要。
枕头边的剔骨刀,秦至庸同样要带走。
防身用。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要是遇到了强盗土匪,威胁到了自己的性命,绝境时刻,秦至庸只能放手一搏。
秦至庸背着包裹出了房间,金镶玉和刁不遇已经准备好了干粮和盘缠,还有清水。
银子放在桌上,秦至庸目测,可能有一百两之多。
“老板娘,这些银子”秦至庸话还没有说完。
金镶玉手一挥,说道:“别推辞。银子是你的工钱。我金镶玉恩怨分明,不会让你秦公子白干活儿。你若是嫌多,就当是我资助你读书考科举。以后你做了官,可别忘记了老娘。若是真有一天,老娘在边关大漠里混不下去,说不定就会去投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