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楚望接着说:“有件事情,我希望你从我这里知道。”
“什么事情?”郑楚望自己主动转变话题,我没理由不顺着杆子往下爬。
“你解约的三千多万,是沈泊舟还的。”郑楚望说到这里,又将话题抛给了我:“这件事情由我来主动告诉你,是因为我想让你知道,以你之后在娱乐圈的势头,把这笔钱还给沈泊舟不是什么难事。如果之后他用这件事情来感动你,我希望你不要有压力。我可以预支这笔钱给他。”
“我让你来演《日近长安远》,是因为我看中这部电视剧的拍摄班底和播出平台。如果我之前知道沈泊舟为了演这部电视剧,前前后后不惜试镜十九次,我不会让你来。”郑楚望说。
过多的信息量令我一时间有些理不清思绪:“老板,等一下,你的意思是,沈泊舟为了帮我解约,签在你公司五年,并且帮我还完了所有的解约款?”
“是。”郑楚望准确地回答了我。
“他为什么这么做?”我问郑楚望。
“因为你想离开。”郑楚望回答。
我的怒气值不知为何一秒升到了顶端,我将枪口对准了郑楚望:“我想离开?就要他帮我还钱?这是什么逻辑?你们怎么什么都不告诉我?当我是傻子吗?那你飞来伦敦找我签约,也是他提的建议?”我问。
“不是,是因为我想,你该回来了。”郑楚望回答。
“我觉得你有些卑鄙!”我直言。
“我是商人。”郑楚望并不生气:“同时,我也希望你知道,他不是你唯一的选择。”
“呵呵!”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郑楚望的这句话,于我而言,如笑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