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鲸鱼骨的时候已是薄暮时分。因为让汉弗莱久等,罗曼十分过意不去。汉弗莱倒是没责怪他来迟。
“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楼上拿你的剑。”说着汉弗莱掀起店铺后台的帘子,咚咚咚地上了楼。罗曼无聊地倚在柜台上打量店中货物。这店铺门可罗雀,也不知道汉弗莱能不能靠店铺的收入养家糊口。也许他的有别的经济来源吧。
恰在此时,店门开了。又一位客人踩着歇业的点儿登门拜访。
那客人身材颀长,门口地板上的那一小方夕晖几乎被他全遮住了。他身穿无袖黑色t恤和磨得发白的牛仔裤,足登皮靴;一头浓密的黑发,下巴上青灰色的胡渣将他本来有些方宽的脸型修饰得恰到好处,使他看起来像个落拓不羁的街头艺术家。
他进门后没召唤老板,也没搭理除他之外的唯一一位客人,而是自顾自地欣赏起货架上的诸多古董来。他一会儿拿起发条钟,一会儿又对黄铜望远镜产生了兴趣。但他的关注从不在某件东西上持续过久,只是走马观花地随便看看。
随着他慢慢接近柜台,罗曼终于完全看清了他的面孔。那是张年轻但饱经风霜的脸,深邃的眸子充满野性,却又过于冷峻,既引人瞩目,又无形地拒人于千里之外。
最重要的是——罗曼觉得这人有点儿眼熟。
是以前击剑圈子里的人吗?记者?裁判?解说员?俱乐部的业余爱好者?好像都不对。罗曼应该在不久之前才见过他。而且这男人不仅面熟,还很肖似另一个罗曼的熟人。
男人拿起一根装饰着五彩缤纷羽毛的印第安风格短杖,在手中掂了掂,像挥剑似的挽了两个剑花,接着就对它失去了兴趣,让它回货架上吃灰去了。
一个不经意间的小动作,却成功唤醒了罗曼大脑中某段沉睡的记忆。
这个挥剑的动作他认得。因为太具个人特色,乃至任何稍有眼力的人都不可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