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会不来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们先玩。」他为女朋友解释。
「小林,别怪我没提醒你,这种高水准的女生,会真心和我们这种无名小卒谈恋爱?我见过她送你来公司,拿你一个月的薪资,还抵不上她跑车的一个轮胎。」
林志文听了汗颜,不住点头,「知道、知道,可若琳对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种人。」
「你又知道了?你们才认识三个月而已,如此短的时间,怎么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
「不只三个月。」他低下头,小声道:「准确的说,我们认识十年多了。」
「欸?」同事惊讶,「十年?不是才交往三个月嘛。」
「是才交往三个月,可我们十年前就认识了,那时候……」
看着手里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忆—
当年他是校园风云人物,倒追他的女生可以绕操场一圈。
姚若琳是谁?他生日前三天,死党指给他看。
一个胖到差不多两个他,孤僻、被人排斥的女孩,呆呆的一个人站在操场外的栏杆,看起来无所事事的样子。
死党赌他不敢邀请她参加生日派对。
为了不失面子,他走过去发出邀请,却没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
那双充满惊喜、感动和期待的眼睛,让他有些不安。
已经赌了就不能反悔。
三天后,他硬着头皮将她带去派对,看她精心打扮后却更令人惊心,果真被一群嘴巴不饶人的死党嘲笑。
然后她一个人躲在角落喝闷酒,本想道歉安慰她的,却又被死党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