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笨苍。”顾觉忽然停下,凑到某人的耳边,轻声道,“你刚描绘的场景,我很期待。”
“什么场景?”苍苍一时没转过弯来。
顾觉却已经换了一个话题,“你喜欢快歌,还是慢歌?”他摸了摸下巴,“或许节奏感强一点的更好?”
苍苍顺着他的话道,“为什么是节奏感强的一点更好?”
“咳咳,方便做运动啊。”顾觉顿了顿,逐渐幽深的眸子锁住眼前的人,“你喜欢哪首歌,我可以控制好力道、速度,保持在歌曲的节奏上。”
什么跟什么?苍苍再次挠了挠头,决心不再计较,“老大,你喜欢就好。”
“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喜欢哪首,但是我们有很长的时间,可以一首一首地试。”
在苍苍不断点头,觉得老大说得很有道理的时候,顾觉掏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开始记录对话,完了之后,还不忘叮嘱苍苍签字画押。
顾觉捏了捏纸条,哼,女朋友又凶又撩,撩完不自知不负责任,怎么办?
如今他已经想到了法子,一点点记下来,让她签字画押,等她有能力了再偿还,翻倍还。
包厢里,多数同学有些拘谨,放不开,觉得跑调丢人,迟迟不点歌,麦霸周壹棠唱了一首又一首,大有包场子的架势。
看着怎么也带动不来的氛围,她拿着话筒停了下来,“咳咳,大家觉得我唱的好吗?”
谢敬转着桌上的筛盅,带头起哄,“好。”
“但我觉得不好,大家可能所不知,真正唱歌好听的人是——”她左手遥遥一指,“老林,老林高个一曲,那真是余音绕梁,毛孔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