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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相思坐在原告席上,看着对面的小女孩,她看起来比自己还瘦弱,眼睛一直不敢看着自己,坐在那里瑟瑟发抖。

“请原告方陈词”法官说到。

薛棠卿站起身礼貌的向法官鞠躬,开始陈述“我方当事人,对于这本书非常了解,其中的一些内容是她亲自去实地考察后才得出的感想与结论,所以我方认为,是被告有以侵犯我方的知识产权和名誉权。”

法官点点头“被告律师,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当事人于发布小说比对方早两个小时,如果说侵权,也是对方侵犯我方知识产权”

“法官先生,我们有人证和物证”薛棠卿站起身,向法官请示。法官示意上人证和物证。

是韩明,和莫相思的笔记本。

“法官先生,这位是飞驰摩托俱乐部的老板,他可以证明莫相思于去年十月份之新书发布之前,都有去过俱乐部观看人们骑摩托,和向他询问有关摩托车的事情。”

“证人,原告律师说的可是事实”

“是的,法官,这是莫小姐的笔记,上边有她在我的俱乐部学习的内容。”

“呈上证据”大屏幕投放的是莫相思的笔记,确实是一些有关摩托车的内容。

“被告方,还有什么说的吗?”法官看着对方,微微皱眉,可以看出,法官心中的那杆秤现在已经偏向原告了。

张兰雨的律师看了看一旁的张兰雨,站起身“没有了”

法锤敲定“张兰雨侵权一案,原告方证据充足,现由被告方张兰雨女士,赔偿莫相思女士五十万人民币作为心理和名誉补偿”

“原告,被告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法官看向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