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页

“那买耳钉?你可以一直戴着,不用担心被偷。”陆时遇建议。

最终林薇薇选了一款很别致的紫色宝石耳钉,造型简单,并无太多繁复,却让其中的纯洁和安静无声流露。

陆时遇帮她戴上,仔细打量了一番,“好看。”耳钉镶嵌在林薇薇粉嫩的耳垂上,显得优雅而迷人。

另外陆时遇还给林母买了一只玉镯,是为了负荆请罪前给自己增添一点胜算的砝码。

林薇薇:“我先帮我妈收下,要是她收了表示你之后的路相对好走。要是她连镯子都不收,那你就想其他办法。”

走出商场,林薇薇不由感叹,“我果然还是堕落了。新时代的女性本该自强、自尊、自爱。但在金钱面前我还是没把控好自己。我对未来的自己隐隐有点担忧。”

其实那对耳钉并不贵,林薇薇自己也能负担。既然陆时遇要取悦她,她也乐意成全。

“我现在的钱随便你挥霍一辈子都足够。你不是说我除了赚钱没其他本事么?那你就使劲花我的钱,这样我感觉自己还有点用处。”陆时遇将林薇薇的手放进自己大衣口袋里。

林薇薇:“改天我要写本书,题目就是,论有一个超级有钱男朋友的心得体会。”

“可以把男朋友换成老公,这样书可以卖得更好。”

林薇薇哈哈大笑,“陆总果然是有商业眼光。”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并不是胆小,确实是场面血腥。更多细节不敢写,怕吓到大家。

第37章 “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