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把你剁了蒸包子。咳咳……”
“你喜欢吃肉包子啊。咳嗽不能吃油腻的,要不等你好了,我给你买。”
“老娘不喜欢肥肉,也不吃肉包子,你能不能别烦啊。咳咳……”
不愿再跟不重要的人浪费宝贵的早餐时间,我叫上陈倩,“倩倩,走吧。”
好友陈倩曾私下偷偷问过我,“晴晴,他不是对你有意思吧?”
“你觉得可能么?”
上下打量了一番,陈倩明悟似的点点头,“嗯,有道理,长得一般,身材也不行,关键学习成绩还……如果要他在死和追你之间选一项,估计他宁愿去死。”
好吧,但凡能够成为闺蜜,脑回路大体上都是一致的,虽然内心不愿承认,但我觉得她说的没错,如果真的有的选,如果真要追自己,毋宁死。
我一直认为,青春期的男生逗逗女同桌,并不能上升到爱情和喜欢的高度。也许只是自然进化史中某个阶段,人类出现的基本特征。就好像,外在的变声期,内心应该是好奇吧,在女生面前显示优越感。而学霸面对学渣同桌,这种优越感估计又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他逗逗我,完全没必要自作多情。
“他这几天总是想请你吃饭,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咱俩之间可从来没有秘密。”陈倩挽着我的胳膊撒娇似的拼命摇起来,还故意抛了个媚眼,暗送秋波。
这世界上只要让第三个知道,多数秘密最后都不是秘密,虽然每个人都会保证,你放心,我发誓,我绝对不会告诉别人,可是往往最后除却当事人,秘密已经广而告之,甚至出现了多个版本。因此,那件事是绝对不可以说的,对任何人都不可以。
“晴晴,发什么呆呢?你该不会在想怎么找个理由骗我吧?”
果然是同桌三年的自己人,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她,不过瞒不过也得瞒,我赶紧一把抱住陈倩,“娘子,都是李玮那贼人害的为夫,若不是开学第一天他捣乱,我也不会迟到,高中三年的风水都被他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