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不忍心让余烬诚知道自己辛辛苦苦采的花其实满大街都是,这男人平时忙于工作,就连坐在车里也都在忙着签合同看文件,性格又孤僻淡漠,这样的人怎么会去注意到城市绿化带里的花是个什么品种,又是个什么颜色?
她伸手摸了一下花瓣,笑着问:“怎么想到去山上采花的?”
余烬诚的眼神落在她脸上,深深地看了几秒,沉默。
他当然不会告诉她为什么。
那日在“追妻小组”群里看到的这个方法,虽然只是一眼掠过,但余烬诚还是记在了心里。明明知道这样很蠢,根本不可能,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从明乔回家那天算起,他每天穿得整整齐齐,几乎怀着几分虔诚的心情爬上山,迎着初升的太阳,把花采回来。
这辈子第一次爬上那么陡峭的山路,几次差点在山中迷路,枝桠曾刮破过他的衬衫,泥土弄脏过他的鞋子。但他只要想到明乔收到花会开心的花,一切都会变得无所谓。哪怕,哪怕她还是取笑他没有品味,但只要能收下,他也会很高兴。
现在结果好得出乎他意料。余烬诚一边庆幸自己的决定,一边又暗自下决心,不能让她知道收了这花意味着什么……
他都能想象到明乔一脸玩味的盯着自己,再狠狠呸他一脸,骂他“色胚”的模样。
明乔瞅着他越来越深沉的脸色。
不想说就不说呗,为什么表情这么苦大仇深?
好在她不是个爱追问的性子。
余烬诚见她去厨房鼓捣锅碗,暗自松一口气。
明乔家的冰箱里有他买回来的食材,这两天卫桦也送了一些回来,很丰盛,她准备炖汤,问他:“这么晚了,没吃饭吧?”
余烬诚嗯了声,脱下外套,马甲和衬衣贴合着身材,扣子系的完完整整,胸肌的轮廓隐隐绰绰,双腿修长,只是随意地站着,便可堪时尚杂志上一流的欧美男模,加之他英俊清贵,相貌还有些像混血,更是男人味十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