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我和我偶像代言过同一款产品,是不是很吊炸天?
︿( ̄︶ ̄)︿
第048章
费雨辰临时接到任务,并且还是一个前所未闻的、往后恐怕也没有公司会实行的提案,她不免还是有些担心的。
这样的“周冠军代言制”虽然非常的有新意,也非常的具有创意,或者也是一个能够吸引人参与的噱头。但是因为在此之前,并没有任何公司或者说是产品采用过这类的代言推广方式,那么好与坏,成功与否,最后都是要打上一个大大问号!
费雨辰更赞成的,其实反而是请一个大明星来当代言,又或者是找一些网络大v的号来做广告,这样扩大知名度和提升民众参与度反而更为的快捷和方便。
现在市场上的不论是产品软件又或者是想要出名的小明星网红不都是这样的吗?甚至一些电视剧的宣传也会找那些大v号宣传。
这是时下的流行方式。
跟着市场流行走,总是不会出错的。
孙海听后,回到:虽然跟着前辈有过的经验走会降低风险,但也相对的缺少创新和创意,都是套路。我反而比较喜欢六神老大的这个“周冠军代言制”,正是因为之前从来没有过,所以才会更有意思。
孙海:你想想,就现在“不服来战”知识竞赛中,一个周冠军的竞争都这么激烈,现在这周冠军不仅能上排位赛第一,还能做一期的代言人,那竞争肯定更加的激烈。当然,也会引来更多的人入住我们的“绿色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