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霍靳初大学修的是管理,半年才会回来一次,四年过得挺快,等他毕业以后,傅星辰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青春期的少女开始有了小心思,每天回家都是笑眯眯的。
傅馨云担心她早恋,每天都要旁敲侧击地问几句,霍靳初当时才进公司不久,每天有不少的工作要忙。
明明每天都筋疲力竭,但是一回家仿佛又满血复活了一样,孜孜不倦地给傅星辰补习功课。
徐特助总觉得他耐心不好,大概也是不知道,他所有的耐心都给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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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星辰高中最好的朋友叫程渺,霍靳初在家里见过几次。
秀秀气气的女孩子,安静爱笑,还总是爱脸红。
但是霍靳初印象不深,他和她说过的话,用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偏偏就是这个没多大印象的女孩子,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他跟前,递过来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靳初哥哥,这是我在辰辰书桌里发现的,她好像有喜欢的人了……辰辰马上就要高考了,可不能因为这个耽误了成绩。”
她还记得他叫霍靳初,可是他已经忘了她的名和姓。
在霍靳初的眼里,除了傅星辰,似乎谁是谁,谁喜欢谁都不重要。
那是一封情书,写给纪宸远的。
文笔流畅,字迹清秀,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傅星辰之手。
纪家和霍家有点交情,但是霍靳初和纪宸远的关系并不好。
他是偏冷清的性子,看不上纪宸远那种风流成性的公子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