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萧该不会是蕾丝边吧!!!!!

想到这一点的林子勿一声惨叫,抱住自己的脑袋,砰砰砰地往方向盘上面撞,不对不对她绝对不会是蕾丝边,那她喜欢什么?是柔弱的书生还是阳光的小哥?是博览群书的大脑,还是匀称紧实的腹肌?

他是如今演艺圈里最了不起的明星,只要给他剧本,没有他演不了的角色。

但是洛萧塞给他的,只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仅仅简单地写着两个字——

“弟弟”。

这个角色,他演了十多年,现在他演累了,不想演,也演不下去了。他想向她求一个新角色,但是她什么都没有再给他。

他忽然发现,自己好像站在舞台的帷幕后面,道具场景都布置妥当,观众也已熙熙攘攘,灯光照下来,他决心要从幕后走到台前,要用全部的心血和努力,尽毕生的演技,去饰演一个她喜欢的人物。

他早已身价过亿,一向淡漠从容。

然而,为了这场演出,他在台下复习了千万遍,排演了无数次,他忽然变成了一个既害怕又渴望被聚光灯扫到的龙套,掌心冒汗,心跳加速,胸腔中战鼓擂的轰隆,喉结滚动,只恨不能将胸膛剖开来,让她看明白那里面每一滴血都叫做喜欢,除非死了才会冰冷凝结。

可是登台的那一刻,帷幕拉开,他在刺眼的白光下,勉强睁着眼睛,几乎要被刺出眼泪,他在潮水一般铺天盖地拍岸而来的渴慕中,一遍又一遍地确认那些尖叫和欢呼的人们。

可是她不在。

无论确认几遍,寻找几遍,他都见不到那个人温和又英气的脸,有深深的酒窝和浅淡的疤痕,像少年时那般温柔地注视着他。

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