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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片刻,史莱姆先生突然道“以后,我再也不逃了。”

寸光阴好奇“为什么?”

戈登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仰天长叹——

因为,人类勇士太魔鬼,前主人又太蠢了!

他不逃了!

和魔鬼做同伴总好过做对手!

机智如他!

与此同时,他觉得,这些人在他面前越来越不隐藏了。

就像是紫水晶的这件事,应该是秘密的,可偏偏就在他面前说了出来。

戈登虽然是个全身透明的史莱姆,但是也明白,之所以对他越来越坦诚,并非是人家不谨慎,而是因为他的前主人蠢钝如猪,根本看不出他这个冒牌货已经被另一个冒牌货顶了,加上人类勇士们已经笃定自己跑不掉了。

他没有胆子也没有机会泄露。

小小的叹了口气,不过很快,戈登就坦然了。

现在他已经毅然决然的变更阵营,那多听听也无所谓,只能证明他们是自己人!

打不过就加入。

这话永远没错!

一边是回去当宠物,另一边是成为同伴,这太容易选了。

况且,是报酬不够多,还是食物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