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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对他的担忧很是不以为然.

他现在完全沉浸这一场离奇而又刺激的奇遇里.

和陈天养待在一起的感觉非常好.大家一起在陈天养的破房子里吃火锅,一起出去逛那些乱七八糟的卡拉ok,一起到半山上去看暴走族飙车,一起在屋子里蒙头大睡到第二天中午,然后穿着拖鞋去巷子口那家又小又破的茶餐厅吃点心.

这真是太有趣了.沈默活了二十四年,从没有过过这么恣情纵意,快活逍遥的日子.

身边总是有着这些朋友和兄弟,大家在一起过的热热闹闹的.

真是太好了.他喜欢人多的感觉,喜欢热闹.

从小他就过着孤身一人的生活,他受够了.

陈天养其实也很矛盾,他喜欢和沈默在一起的感觉.这个看起来虚有其表的花花公子,个性十分爽朗,而且出手大方,人又随和.和大家相处的非常好.

可是,他终究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他是个不需要为生活为未来担忧的富家公子.他拥有良好的教养,很高的学识,将来应该是个坐在豪华办公室里的上层人士.

而他和他的兄弟,却是些没有教养,没有文凭的亡命之徒.

这真是太不搭调了.

而且,他们的生活太过于危险,谁也不知道明天是否还能坐在茶餐厅里吃点心.让沈默跟着他们,迟早会害了他.

也许,他该和沈默说一说,大家保持写距离比较好.

然而,陈天养的担心最终还是成真了.

这天晚上,他们带着沈默一起去一家夜总会玩,结果狭路相逢,遇上了洪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