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当初没有想到,那个黑黑瘦瘦的女孩子会摇身一变而为一个艳光四射地俏女郎。

不过在昂星心中,玫瑰永远还是当年的那一朵玫瑰。

倾城停片刻,又开口,“你不问我?”

停一下,昂星说:“如果你要说,我不介意听。”

倾城抱紧靠垫,缩起身子。

“我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在那里长到大概是八岁左右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在那里我实在呆不下去,太讨厌了,一点也不自由,所以我就逃出来,在街上混。什么都做过,乞讨、抢、骗,常常吃不饱。后来,我被人找去,专门在一家白粉店里,送迷幻药。我发现这个饭碗不错,而且我还是个孩子,警察多半想不到,抓住了也不能耐我何。我的外表能骗过很多人哦。”

倾城嘴里这样说着,脸上流露出一丝惨淡的笑容。

“可是那样的日子,真的是在阴沟里讨生活。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阴沟里,真脏,我真的很脏,永远都洗不干净。十岁那年,钱老大发现我,带我到了他的赌场,然后,又有人发现,原来我长得很漂亮,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一年后我就进一间夜总会上班。那时,还真想不到寂寞的女人这么多。

“讨好人客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对那些女客,需记住她们的爱称,喜好,钟意的服装牌子,喝咖啡放几多糖,爱看何种类型的电影,等等等等。累死了。所以,其实我不喜欢有长客,但是,这不是我能选择的,而且,初初见客人时,自然要使尽浑身解数讨好,客人满意,也会常来。”

昂星打断他,“你那么小岁就在夜总会做?”